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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秦皇岛住房公积金提取服务指南

2017-02-04 08:00:01 无忧保
  2016秦皇岛住房公积金提取服务指南   ◆提取条件   1、购买、建造、翻建自住住房;   2、偿还购房贷款;   3、离、退休;   4、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   5、职工死亡;   6、出国出境定居;   7、工作调离且户口迁出本市;   8、被纳入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   9、职工本人、配偶或未成年子女突发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   ◆提取流程   1、职工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单位进行初审并对符合条件的职工出具《提取申请书》;(中心网站下载,单位专管员填写)   2、职工持相关材料向管理中心提出申请;   3、管理中心审批后三个工作日内将提取资金划转入职工银行账户。   ◆提取住房公积金所需材料   所有复印件均为A4纸型;委托他人代办的,同时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1] [2] [3] [4] [5] 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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