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2016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最新消息:最高不超18100元 同比去年增加了400元


苏州2016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最新消息:最高不超18100元 同比去年增加了400元 昨天下午,记者从苏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召开的2016年度缴存基数调整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根据《苏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的规定,经苏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同意,苏州市2016年度住房公积金调整工作及缴存单位基础信息核对工作将从2016年7月1日起正式开始。
据悉,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应按职工本人2015年度月平均工资收入(工资总额)核定。具体口径按《关于调整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人员计提住房公积金工资总额基数的通知》(苏财建字〔2012〕81号)执行,各地缴存基数最高不得超过苏州市2015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即18100元,上一年度为17700元,同时不得低于当地社保最低缴费基数。
苏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新闻发言人朱建明告诉记者,今年以来,中心继续为满足职工住房需求服务,今年前5个月归集公积金金额近99亿元,收回公积金贷款27亿元;住房公积金提取近81亿元,发放贷款近110亿元。目前,职工购买期房申请贷款轮候期为3个月,购买二手房轮候期为15个工作日。
据了解,为督促各缴存单位尽快办理缴存基数调整业务,今年的调整业务办理期限控制在2个月内完成。新的工资基数将从7月开始执行,单位调整时间较晚,造成少缴的,应在办理年度调整时一并补缴。在年度调整期结束后,仍未调整的,其职工缴存基数低于当地社保最低缴费基数的,由苏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统一调整至当地社保最低缴费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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