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地探索放宽住房公积金提取限制 武汉低收入者可提取


多地探索放宽住房公积金提取限制 武汉低收入者可提取 住房公积金交起来容易、使用起来难,成为不少缴存者的共同感受。数据显示,2014年年末全国住房公积金缴存余额3.7万亿元,如何让急需的人方便使用公积金一直是社会关注的话题。2005年1月10日发布的《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住房公积金管理若干具体问题的指导意见》第十条规定:“遭遇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提供有效证明资料,经中心审核,可以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近两年,已有不少城市在放宽住房公积金提取上做出探索:
武汉:月收入不足1900元者可提取住房公积金
从2014年7月1日起,缴存职工,未曾使用公积金贷款,以后也不准备用公积金贷款买房,就可以每年提取一次公积金个人账户内的全部或部分余额。武汉因此成为国内第一个从收入角度放宽提取条件的城市。
此前,除住房用途外,武汉规定,缴存职工在退休、离职、大病等11种情况下,可以申请提取个人公积金。
三亚:住房公积金用途拓宽至物业费、看病、交学费
2013年9月起,三亚放宽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用途拓宽至交物业费、看病、交学费等。
根据规定,若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和物业费,可缴交职工租住保障性住房和中低收入家庭对超出家庭工资收入规定比例的房租;家庭成员重大疾病治疗可提取公积金,重大疾病是指列入医保保障范围的重大疾病;家庭贫困孩子上学难以供给的,可以申请提取公积金供子女读书,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已结清或从未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的低收入家庭子女考上国家承认学历的大中专院校的,提供相关材料就可以提取公积金,给子女上大学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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