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市完成2016年度住房公积金冲抵还贷工作


5月20日,德州市本年度住房公积金冲抵还贷工作圆满完成,共有26396名职工完成冲抵,冲抵金额达3.67亿元。和去年相比,今年冲抵人数、冲抵金额分别增长48.66%、66.06%。
住房公积金按年冲抵还贷是我市针对公积金存量少、单位缴存不及时无法按月冲抵推出的便民措施,可在一定程度上减轻贷款人还款压力,保证职工公积金账户内资金得以充分运用。 2013年1月,我市出台《住房公积金按年冲抵还贷细则》,明确了凡已办理德州市住房公积金贷款且贷款本息没有还清的借款人及配偶可提出申请,委托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按年将其缴存账户中的存储资金用于冲抵当年应还贷款本息。2014年起,每年的5月20日进行常态冲抵,目前我市执行的按年冲抵还贷有两种方式,一种是冲抵后职工的还款年限不变,降低每月月还款额;另一种是月还款额不变,缩短贷款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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