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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16日起暂停受理“商转公”贷款申请_南昌2016年度公积金租房提取政策


南昌市16日起暂停受理“商转公”贷款申请_南昌2016年度公积金租房提取政策
记者昨日从南昌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由于公积金个贷率一直处于高位,我市将从5月16日起暂停受理缴存职工“商转公”贷款申请,如个贷率降至85%以下,该中心将视情况恢复受理相关申请。
据了解,此次我市对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调整主要包含两个内容。从5月16日开始,新建区公积金贷款的最高限额将按城区标准执行。夫妻双方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个人购房贷款最高额度为60万元;单方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个人购房贷款最高额度为50万元。此前,这一标准分别为50万元、40万元。
另外,从5月16日起,我市还将暂停受理“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业务,待住房公积金个贷率降至85%以下后,将视情况恢复相关申请。需要注意的是,此次执行时间,商品房以购房合同备案时间为准,存量房以契税完税凭证载明时间为准。
与此同时,我市还调整了2016年度公积金租房提取政策。
记者了解到,租房提取最高限额维持不变。南昌市城区每月1000元;南昌县、湾里区每月800元;进贤县、安义县每月600元;租赁公租房、廉租房的提取额度按照实际租房标准执行。
撤县设区后,新建区租房提取最高限额按市城区标准执行,每月的租房提取最高额为1000元。
同时,对未婚职工申请租房提取的,其提取额度减半执行,同时职工须向公积金管理中心作出书面婚姻状况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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