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住房公积金2015年年度报告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关于健全住房公积金信息披露制度的通知》(建金[2015]26号)的规定,经市住房公积金管委会审议通过,现将本市住房公积金2015年年度报告公布如下:
一、机构概况
(一) 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本市住房公积金管委会有29名成员。管委会审议通过2014年度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
(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漳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市政府办不以营利为目的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全市住房公积金的归集、管理、使用和会计核算。目前中心内设8个处(科),下设13个管理部。
二、业务运行情况
(一)缴存:本市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的银行共计3家,与上年持平。全年实缴单位5789家,实缴职工23.03万人,缴存27.47亿元,同比增长15.52%。当年新开户单位 455家, 新开户职工4.63万人,净增单位52 家,净增职工1.22 万人。截至2015年底,缴存总额169.63亿元,缴存余额76.51亿元,分别同比增长19.33%、11.74%。
(二)提取:全年提取19.43亿元,提取占当年缴存额的比率70.73%,比上年同期增加17.7个百分点。截至2015年底,提取总额93.12亿元,同比增长26.37%。
(三)贷款
1.个人住房贷款:本市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为60万元,其中,双职工家庭最高额度60万元,单职工家庭最高额度35万元。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银行共计5家,与上年持平。全年,发放个人住房贷款0.78万笔24.25亿元,同比增长48.10%、76.29%。截至2015年底,全市累计发放个人住房贷款6.48万笔107.48亿元,贷款余额65.38亿元,同比增长 13.78%、29.14%、36.47%。个人住房贷款率为85.46%,比上年同期增加15.49个百分点。
2.住房公积金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贷款:未开展此项业务。
(四)购买国债:全年,未购买国债,无兑付、转让、收回国债,国债余额0.7787亿元。
(五)资金存储:截至2015 年底,全市结余资金存款(住房公积金存款余额)11.80亿元。其中,活期0.25亿元,1年以内定期(含)3.99亿元,1年以上定期1.4亿元,其他(协议、协定、通知存款等) 6.16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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