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平市公积金最新政策2016:公布12项住房公积金便民利民新政策


四平市公积金最新政策2016:公布12项住房公积金便民利民新政策
日前,四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举行新闻发布会,公布12项住房公积金便民利民新政策。
放宽贷款条件。将最高贷款限额由50万元调整到70万元,购房首付款比例由30%降低到20%。
下放贷款权限。将个人贷款审批权和按揭贷款楼盘审批权,下放给县(市)管理部,由原来的4个环节减少到2个环节(管理部初审、审批)。
缩短办理时限。将每周一次贷款例会审批制,改为分级审批制,由原来的7天缩短为3天。
延长贷款期限。由最长年限20年调整为30年。
开展异地缴存职工贷款业务。在异地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购买四平市辖区内自住住房的,可持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异地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并按照四平市公积金中心要求提供的其它贷款资料申请贷款,不受户籍限制。
开展对冲还贷业务。借款人贷款后还款满1年的,可申请办理用本人或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自动冲抵贷款。
[1] [2] 下一页

声明:本站原创文章所有权归无忧保所有,转载务必注明来源;
转载文章仅代表原作者观点,不代表本站立场;如有侵权、违规,请联系qq:10704910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