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2016住房公积金新政:南宁调整装修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事项通知


南宁2016住房公积金新政:南宁调整装修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事项通知。今年以来,南宁相继出台了一系列住房公积金惠民新政。随着楼市的回暖,越来越多的缴存职工使用住房公积金来装修房屋,但对于装修房屋提取住房公积金需要哪些条件,不少市民仍不太清楚。
日前,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下发《关于调整装修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申请提取条件、所需资料、提取时限等做出了新调整。据悉,《通知》自5月1日起实施。
1.
提取条件缴存家庭只可申请提取一次
想要申请提取公积金装修房屋,必须得符合一定条件。《通知》明确规定,缴存人及配偶对本市范围内的自有产权住房进行装修的;缴存人及配偶在管理中心无住房公积金贷款余额的;以装修自住住房为由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每个职工家庭可以申请提取一次。无明晰产权的住房不能申请装修提取。
据了解,早在去年11月,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台了《关于装修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事项的通知(试行)》,明确了申请提取条件,缴存人对1999年4月3日起拥有产权的自住住房进行装修的,可以提取公积金。但此次《通知》对该项条款不予明确,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法规科相关负责人解释称,《通知》对提取公积金用来装修的“门槛”比以前更加规范了。
需要注意的是,申请以家庭为单位,每个家庭申请次数有限,只可申请提取一次。也就是说无论夫妻两人中的哪一方,只要提取一次后,再装修住房时,就不能再次申请了。
2.
提取额度最高提取额度不超15万元
在提取额度方面,《通知》提到,提取金额以住房装修发票金额为准,发票金额高于该套住房建筑面积×700元/㎡计算的价款的,按建筑面积×700元/㎡计算,具体住房建筑面积以房屋产权证记载的建筑面积为准,没有取得房产证的,以房屋备案证明记载的面积为准。如果还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需提供购房合同、房产管理部门出具的购房合同备案证明原件、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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