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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月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调至最低5% 职工购房不受影响

2017-02-07 08:00:02 无忧保
  5月1日起,重庆市住房公积金最低缴存比例调整为5%。今日,记者从巫山县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这次调整缴存比例并不是普调,主要支持对象是经营困难企业,企业可根据自身经济情况,在规定范围内确定具体缴存比例。   县住房公积金中心相关负责人解释,这次调整并不是所有的企业都要调整。经营困难企业可根据自身情况,在5%-12%的范围内选择合适的比例。经营正常的企业可保持现有缴存比例或适当提高,但最高不超过12%。生产经营困难的企业还可以申请暂缓缴存,等情况好转后补缴。   据公积金管理中心副主任佘林忠介绍,为减轻企业负担、增强企业活力、增加就业和职工现金收入,从五月一日起,我县经营困难企业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可降至5%。缴存比例调整后,职工购房不会受到影响,因为职工及配偶账户余额仅需1.6万元就可贷款40万元,如果职工账户余额不足可以用自有资金进行补缴。   据了解,公积金的缴存由单位和个人缴存两部分组成,企业和个人的缴存比例是相同的。若企业下调了公积金的缴存比例,个人的缴存比例同样会下调。假如2016年你的月平均工资为4000元,公积金缴纳比例是8%,那单位和个人每月分别要缴纳4000×8%=320元,你的月公积金就有640元。假设调整后缴纳比例降低到5%,那单位和个人分别要缴纳4000×5%=200元,企业和个人分别少缴纳了120元。那么,个人每个月的现金收入就会增加12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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