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代缴、代办住房公积金的警示声明


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代缴、代办住房公积金的警示声明
近期,我管理中心发现某些中介机构或个人在网络等媒体、城区公共区域发布误导性的信息广告,诱导市民通过虚构内部劳务、人事关系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等方式缴存、使用住房公积金,从而谋取高额管理费用。这一现象严重扰乱了住房公积金的正常管理秩序,损害了广大缴存职工的利益。为避免广大市民受到诱导而不慎上当受骗,我管理中心郑重发布警示及声明如下:
一、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是南宁市人民政府设立的不以营利为目的的事业单位,没有与社会上任何单位或个人发生超越政策规定之外的合作关系。
二、缴存人与委托中介代理机构之间由此而引起的各种纠纷,均与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无关。
三、任何机构或个人假借我管理中心名义从事谋利活动,我管理中心将通过法律途径追究。
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醒广大市民:要正确缴存、使用自己的住房公积金,不要相信非法广告宣传,以免给自己的财产、信誉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对于不法机构、人员诱导市民违规缴存、使用住房公积金的行为,欢迎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积极监督、举报。
监督举报电话:0771-12329。
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6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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