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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发布通知: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与营业税政策

2017-02-07 08:00:02 无忧保
  财政部发布通知: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与营业税政策。财政部今日发布《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营业税优惠政策的通知》。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对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2%的税率征收契税。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全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       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营业税优惠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6]2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地方税务局、住房城乡建设厅(建委、房地局),西藏、宁夏、青海省(自治区)国家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建设局:   根据国务院有关部署,现就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营业税优惠政策通知如下:   一、关于契税政策   (一)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   (二)对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2%的税率征收契税。   [1] [2] [3] 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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