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河北省直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办理工作流程的通知


关于调整河北省直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办理工作流程的通知
省直各缴存单位:
为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减少办事环节,中心对现行公积金联名卡办理工作流程进行了适当简化和调整,具体流程如下:
一、单位专管员登陆省直住房公积金网上业务系统,下载待办卡人员《联名卡申领登记表》及电子数据。新办卡单位还需同时下载打印《办卡意向书》和《短信服务意向书》,由单位专管员填写盖章后,交办卡银行。
二、单位专管员将《联名卡申领登记表》发放到职工本人,并督促职工认真进行个人信息核对和填写。
三、单位专管员对职工填写的《联名卡申领登记表》进行审
核、盖章,然后将《联名卡申领登记表》及电子数据交联名卡发卡银行。
四、银行经办人审核无误后,为单位出具《省直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受理回执》。
五、联名卡发卡银行收到《联名卡申请登记表》之日起的一个月内完成联名卡的制卡工作。
六、联名卡制作完成后,银行经办人通知缴存单位专管员及时到发卡行领取联名卡。银行经办人员将带卡号的汇总表(卡号中间数字不显示)和联名卡(封闭在信封内)一起交给单位专管员;银行经办人员和单位专管员在《省直住房公积金联名卡交接表单》上签字确认。
七、银行经办人员将《省直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办结明细表》(包含手机号码)、《省直住房公积金联名卡交接表单》和配套电子文档交中心业务科(电子文档存储介质必须事先经中心系统管理人员杀毒确认后方可使用),由业务科将联名卡卡号导入省直住房公积金业务管理系统。
八、业务科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时,有联名卡的职工必须使用联名卡转账方式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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