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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吉林住房公积金政策最新调整消息:父母子女可互用公积金还贷

2017-02-08 08:00:02 无忧保
  2016吉林住房公积金政策最新调整消息:父母子女可互用公积金还贷。昨日,长春晚报记者在省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经省直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2016年全体会议审议通过,我省对住房公积金相关政策进行了调整。   ◆ 关注一   放宽租房提取条件   取消原来承租公有住房月房租超出家庭月工资收入15%的提取限制,调整为职工本人及配偶在缴存城市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 关注二   延长申请提取时间   购买、建造、翻建、大修拥有所有权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由原来应在具备提取条件后的12个月内申请提取,调整为应在具备提取条件后的24个月内申请提取。   ◆ 关注三   新增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提取   职工及配偶在发生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行为获批准6个月内,且本年度未发生过住房公积金提取的,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提取金额合计不超过首付款金额。购房者可在获得公积金申请批准后,持购房首付发票支取首付款。   ◆ 关注四   异地购房取消证明   取消异地购买自住住房提取公积金需要提供户籍证明或工作证明的要件。   [1] [2] 下一页

标签:   公积金还贷公积金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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