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6年部门预算


扬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6年部门预算
一、部门主要职责
扬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是直属政府的事业单位,主要职责:
1、编制、执行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
2、负责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等情况;
3、负责住房公积金的核算、审批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使用;
4、负责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和归还;
5、编制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6、承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及下属单位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内设5个处室,分别是:办公室、业务处、财务处、信息处和稽核处。
下属单位 8个分中心、管理部。分别是:扬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城区管理部、扬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邗江管理部、扬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江都分中心、扬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仪征分中心、扬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高邮分中心、扬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宝应分中心、扬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仪化分中心和扬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油田分中心。
三、2016年主要工作任务
总体要求:2016年,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要按照“迈上新台阶,建设新扬州”的总体要求,围绕“强富美高”的新蓝图,落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工作部署,推进住房公积金制度改革发展,突出推进以满足农民工市民化需求的住房公积金制度改革,为化解房地产库存,稳定房地产市场发挥积极促进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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