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住房公积金2015年年度运行报告


扬州市住房公积金2015年年度运行报告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关于健全住房公积金信息披露制度的通知》(建金【2015】26号)的规定,经市住房公积金管委会三届四次会议审议批准,现将本市住房公积金2015年年度运行情况报告公布如下:
一、机构概况
(一)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本市住房公积金管委会有28名成员。管委会三届四次会议于2016年1月29日召开,听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报告,审议通过2015年度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和2016年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报告,审议通过2015年财务收支决算情况和2016年财务预算报告、财政审计情况报告、审计整改情况报告、缓缴企业报告、追认招商银行、华夏银行承办住房公积金业务报告、扬州市住房公积金事业“十二五”发展规划总结报告、扬州市住房公积金事业“十三五”发展规划纲要、扬州市住房公积金2015年度运行报告。
(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扬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市政府不以营利为目的的一般性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全市住房公积金的归集、管理、使用和会计核算。目前中心内设5个处室,下设4个分中心、3个管理部(广陵管理部待建),业务指导江苏油田分中心、仪征化纤分中心。
二、业务运行情况
(一)缴存:本市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的银行共计12家,比上年新增2家。全年实缴单位13742家,实缴职工48.5万人,缴存52.16亿元,同比增长10.6%。当年新开户单位1448家, 新开户职工7.66万人,净增单位993家,净增职工3.65万人。截至2015年底,缴存总额332.41亿元,缴存余额147.82亿元,分别同比增长18.6%、13.9%。
(二)提取:全年提取34.10亿元,提取占当年缴存额的比率65.4%,比上年同期增加6.8个百分点。截至2015年底,提取总额184.58亿元,同比增长22.7%。
(三)贷款
1.个人住房贷款:本市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为50万元,其中,双职工家庭最高额度50万元,单职工家庭最高额度30万元。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银行共计12家,比上年新增2家。
全年,发放个人住房贷款1.52万笔46.26亿元,同比增长35.0%、44.8%。其中,市中心发放个人住房贷款1.44万笔43.77亿元,仪征化纤分中心发放个人住房贷款385笔1.07亿元,江苏油田分中心发放个人住房贷款418笔1.42亿元。回收个人住房贷款14.60亿元。其中,市中心13.21亿元,仪征化纤分中心0.65亿元,江苏油田分中心0.74亿元。截至2015年底,全市累计发放个人住房贷款12.50万笔256.23亿元,贷款余额148.24亿元,同比增长13.9%、22.0%、27.2%。个人住房贷款率为100.3%,比上年同期增加10.5个百分点。
[1] [2] [3] [4] [5] 下一页

声明:本站原创文章所有权归无忧保所有,转载务必注明来源;
转载文章仅代表原作者观点,不代表本站立场;如有侵权、违规,请联系qq:10704910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