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下调 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20%


滨州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下调 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20% 5月14日,记者在滨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我市下调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5年期(含)以下的公积金贷款利率由3.5%下调至3.25%,5年期以上的贷款利率由4%下调至3.75%。此次调整均下降了0.25个百分点,这已经是公积金贷款利率近年来的最低纪录。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个贷科负责人表示,根据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时间和贷款情况不同,此次调整利率分为三种情况。
2015年5月11日(不含)以前发放贷款的可分为两种情况。如果期限在一年(含一年)以内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2015年5月11日后仍执行原利率,不分段计息。
如果期限在一年以上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2015年5月11日后仍执行原利率,从2016年1月1日(含)开始,执行调整后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限档次利率。
对于2015年5月11日(含)后发放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执行调整后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限档次利率。
住房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20%
5月14日,记者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职工家庭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首付比例做出调整。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家庭在首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时,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20%。已使用过一次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并已结清的缴存职工,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30%,执行1.1倍公积金贷款利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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