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住房公积金缴存服务指南


四川住房公积金缴存服务指南 四川住房公积金缴存服务指(一)单位缴存登记
新设立的单位,应自设立之日起30日内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
办理场所:中心办事大厅
办理要件:
1、加盖单位公章的《住房公积金开户登记表》;
2、组织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3、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办理流程:单位提供要件→中心审核→办理缴存登记。
办理时限:手续齐全情况下,不超过1个工作日。
(二)个人账户设立
单位设立或新录用职工,应自办理缴存登记之日起20日内办理职工账户设立手续(持中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证》的外籍人员,应凭《外国人永久居留证》原件及复印件、护照原件及复印件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
办理场所:四川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事大厅
办理要件:加盖单位公章的《住房公积金开户明细表》(注:新开户单位填写)或《住房公积金汇缴变更清册》。[1] [2] [3] 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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