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安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时间及提取额度


雅安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时间及提取额度 第十二条 职工依照本细则第五条第(一)、(二)项规定提取住房公积金,应在一年内申请一次性提取。
购买商品房、双限房提取住房公积金,应自购房合同备案登记之日起,一年以内申请一次性提取;
购买二手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应自取得房屋产权证之日起,一年以内申请一次性提取;
购买单位存量房、经济适用房、集资建房、拆迁安置房提取住房公积金,应自付清房款后,一年以内申请一次性提取;
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应自审批文件批准后,一年以内申请一次性提取。
第十三条 依照本细则第五条第(三)项规定,在借款合同履行期间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基本住房消费贷款本息的,应在偿还住房贷款后,在一年内申请提取。
第十四条 依照本细则第五条第(一)、(二)项规定,提取的住房公积金应不得超过实际已支付的购房、建造、翻建、大修的费用,且同时符合以下规定:
购买商品房、双限房提取金额截止至购房合同备案时上年度职工个人和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金额;
购买二手房,提取金额截止至房屋产权证登记时上年度职工个人和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金额;
购买单位存量房和集资建房、经济适用房、拆迁安置房提取金额截止至付清购房款时上年度职工个人和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金额;
建造、翻建或大修自住住房,提取金额截止至审批文件批准时上年度职工个人和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金额。
第十五条 依照本细则第五条第(三)项规定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提取金额不超过申请时上年度职工个人和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金额,且不超过申请时已偿还的当年贷款本息金额。
第十六条 依照本细则第五条第(四)、(五)、(六)、(九)、项规定提取住房公积金,可一次性申请提取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本息余额,并注销个人账户。
第十七条 依照本细则第五条第(七)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可提取申请时上月职工个人和配偶的住房公积金账户金额;第(八)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累计提取金额不超过职工本人所承担部分的医疗费用。
第十八条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其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可以一次性提取死亡职工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本息余额,并注销个人账户。
【公积金查询,五险一金查询,大病提取公积金】第五条 凡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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