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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条件 - 住房公积金

2017-04-07 08:00:01 无忧保
广州购买公积金多久才可以贷款购房 有不少网友咨询:广州购买公积金多久才可以贷款购房?中国社保网网小编介绍,根据最新的广州公积金政策规定,购买首套和改善型自住房,只需要在广州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可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无论是广州市户籍内还是户籍外职工都采取统一的标准,但强调了“足额”缴存。 此前的要求是,广州市户籍内的职工需在广州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含6个月);非广州市户口的,需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12个月以上(含12个月)。 实际上关于贷款申请条件在去年拟出台的新政中就进行了多次修改,按照去年10月份已经审议通过的标准,要求本市户籍需连续足额缴存公积金满6个月,累计缴存公积金24个月以上(含24个月);非本市户籍,需连续足额正常缴存累计公积金满6个月,累计缴存36个月以上(含36个月)方能申请公积金贷款。 也就是说,最终执行的新政取消了原本的“累计缴存”的要求。 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条件 (一) 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户籍及有效居民身份证; 2.申请贷款时已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 3. 具备房屋所在地房地产登记部门所确认的购房合同或协议,并能办理抵押或保证担保手续; 4. 已按规定支付购房首期房款; 5.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信用良好,拥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6. 缴存的住房公积金优先用于偿还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二)缴存认定标准 1.职工从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至发放贷款期间,缴存账户状态应保持正常缴存状态。 2.职工是否足额缴存以缴存基数为准,职工不需要提供个人收入证明。 3.各业务网点在受理面签时负责审核职工是否连续、足额缴存。 4.职工从申请至放款前按月、足额、连续缴存视为正常缴存,在6个月(含)以内出现补缴、一个月多次缴存等非正常缴存情况,需扫描单位补缴证明等材料,审批通过后才能继续申请和发放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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