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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首住房公积金提取和贷款提交的主要资料 - 住房公积金

2017-04-12 08:00:01 无忧保
各住房公积金客户: 我中心对2015年公积金客户因购买、建造住房等申请提取公积金和贷款,对所要求的主要资料时间作了调整,特告知如下: 提取住房公积金 一、购房提取 (一)用《房产证》提取 1.2014年1月1日以后办理的《房产证》; 2.《契税完税证》; 3.销售不动产发票。 (二)用《购房合同》提取 1.2014年1月1日以后签订的《购房合同》; 2.《房屋预告登记证明》; 3.2014年1月1日以后首期付款收据或《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 (三)购二手房提取 1.2014年1月1日以后签订的《房地产买卖契约》(此契约由吉首市房产局监制); 2.《契税完税证》; 3.销售不动产发票。 二、建房提取 (一)已办理《房产证》的 1.2014年1月1日以后办理的《房产证》; 2.2013年1月1日以后办理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其他规划手续; 3.建房总价的核定:所建房屋在城区规划范围内的,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中的建筑面积和吉首市当前楼梯房平均售价(单价)确定;所建房屋在农村的,根据实际建房成本确定。工作人员将所核定“建房总价”在《个人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审批)表》中予以明确。 (二)处于施工阶段的 1.《土地使用证》或《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证本时间不受发证时间限制; 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其他规划手续,发证时间为2013年1月1日以后; 3.受理条件:所建住房第一层完工后,才能接受申请。 4.建房总价的核定:分中心2人(含)以上到建房现场进行调查,所建房屋在城区规划范围内的,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中的建筑面积和吉首市当前楼梯房平均售价(单价)确定;所建房屋在农村的,根据实际建房成本确定。工作人员将所核定“建房总价”在《湘西自治州住房公积金个人提取业务调查表》中予以明确。 三、大修住房提取 1.大修住房《房产证》,此《房产证》不受发证时间限制; 2.由吉首市房产局2014年1月1日以后出具的《房屋安全鉴定报告》; 3.2014年1月1日以后签订的《施工合同》。 注:①以上提取,申请人均应提交身份证、工资本(卡),如需要提取配偶的公积金,还需提供《结婚证》和配偶的工资本(卡)。 ②凡州中心《提取管理细则》中需要调查的购、建、大修住房的规定,我分中心都将按规定执行。 住房公积金贷款 一、购房贷款 (一)用《房产证》申请贷款 1.2015年1月1日以后办理的《房产证》; 2.《契税完税证》; 3.销售不动产发票。 (二)用《购房合同》申请贷款 1.2015年1月1日以后签订的《购房合同》; 2.《房屋预告登记证明》; 3.2015年1月1日以后首期付款收据或《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 二、建房贷款 (一)已办理《房产证》的 1.2015年1月1日以后办理的《房产证》; 2.2013年1月1日以后办理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其他规划手续; 3.建房总价的核定:所建房屋在城区规划范围内的,统一按144平方米(我省对普通自住房规定的建筑面积)和吉首市当前楼梯房平均售价(单价)确定;所建房屋在农村的,根据实际建房成本确定。工作人员将所核定建房总价在《自建房房地产价值议定书》中予以明确。 (二)处于施工阶段的 1.《土地使用证》或《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证本时间不受发证时间限制; 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其他规划手续,发证时间为2013年1月1日以后; 3.受理条件:所建住房第一层完工后,才能接受申请。 4.建房总价的核定:分中心和担保公司人员到建房现场进行调查,所建房屋在城区规划范围内的,统一按144平方米(我省对普通自住房规定的建筑面积)和吉首市当前楼梯房平均售价(单价)确定;所建房屋在农村的,根据实际建房成本确定。工作人员将所核定建房总价在《自建房房地产价值议定书》中予以明确。 三、大修住房贷款 (一)大修住房《房产证》,此《房产证》不受发证时间限制; (二)由吉首市房产局2015年1月1日以后出具的《房屋安全鉴定报告》; (三)2015年1月1日以后签订的《施工合同》。 注:①以上贷款,申请人均需要提交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薄》、《结婚证》、偿还贷款工资本(卡)。对此类资料的提交,以《湘西自治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贷款申请表》为准。 ②凡州中心《贷款管理办法》中需要调查的购、建、大修住房的规定,我分中心都将按规定执行。 其他 在我州以外的城市购房,符合提取或贷款基本条件的,也可申请提取或贷款(申请贷款的,需用我州范围内房屋作抵押),分别按以下7种类型提供主要资料均可: 种类 提 取 贷 款 第一种 (一)2014年1月1日以后签定的《购房合同》; (二)首期付款的销售不动产发票。 (一)2015年1月1日以后签定的《购房合同》; (二)首期付款的销售不动产发票。 第二种 (一)2014年1月1日以后签定的《购房合同》; (二)首期付款收据; (三)《契税完税证》。 (一)2015年1月1日以后签定的《购房合同》; (二)首期付款的收据; (三)《契税完税证》。 第三种 (一)2014年1月1日以后签定的《购房合同》; (二)首期付款收据; (三)《房屋预告登记证明》。 (一)2015年1月1日以后签定的《购房合同》; (二)首期付款的收据; (三)《房屋预告登记证明》。 第四种 (一)2014年1月1日以后签定的《购房合同》; (二)首期付款收据; (三)与商业银行签定的、购买该套住房的《借款合同》。 (一)2015年1月1日以后签定的《购房合同》; (二)首期付款的收据; (三)与商业银行签定的、购买该套住房的《借款合同》。 第五种 (一)2014年1月1日以后签定的《购房合同》,对该合同,我中心查询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网站,核实购房真实,此合同才为有效合同; (二)首期付款收据。 (一)2015年1月1日以后签定的《购房合同》,对该合同,我中心查询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网站,核实购房真实,此合同才为有效合同; (二)首期付款收据。 第六种 (一)2014年1月1日以后签定的《购房合同》,此合同上具有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加盖的备案登记印章; (二)首期付款收据。 (一)2015年1月1日以后签定的《购房合同》,此合同上具有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加盖的备案登记印章; (二)首期付款收据。 第七种 (一)2014年1月1日以后办理的《房屋所有权证》; (二)《契税完税证》。 (一)2015年1月1日以后办理的《房屋所有权证》; (二)《契税完税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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