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社保网 0571-22931819

福州市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未再就业提取公积金 - 住房公积金

2017-04-14 08:00:01 无忧保
【导读】:本文介绍福州市个人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未再就业的提取公积金提取流程和所需资料,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尤其是正准备离职回家或者已经离职了正想提取公积金的朋友。好文,一定要记得转发哦。 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未再就业提取公积金   申报材料: 1、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住房公积金存折原件。 4、公积金所有权人本市同行住房公积金联名卡或储蓄卡或存折。 5、办理时须面签一份“两年内不得以同一理由再次申请”的承诺书;如新单位有缴存住房公积金的,须将住房公积金转移至新单位继续缴存。 6、配偶申请的,应提供婚姻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和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7、他人代办的,应提供当地公证机关出具的委托书原件、代办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福州市福屿路200号房地产综合大楼2层福州住房公积金服务大厅   温馨提示: 1.个人账户应由单位经办先至承办银行办理“封存”手续后方可申请提取。 2.提交材料的复印件均应用 A4 纸复印。     办理地址: 福州市福屿路200号房地产综合大楼2层福州住房公积金服务大厅   办理时间: 周一到周五(夏令时) 上午8:30—12:00;下午15:00—17:30(下午17:30—18:00银行内部结算,不对外办公) 周一到周五(非夏令时) 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下午17:30—18:00银行内部结算,不对外办公) 联系电话:0591-12329

标签:   住房公积金公积金提取公积金  

声明:本站原创文章所有权归无忧保所有,转载务必注明来源;
转载文章仅代表原作者观点,不代表本站立场;如有侵权、违规,请联系qq:1070491083。

个人社保网 全国统一客服专线: 0571-22931819

//staticpc.shebaoonline.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