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先凑钱建电梯后提公积金


南方日报讯 困扰广州超过5万幢旧楼加装电梯的资金难题,将可通过提取公积金 输血得到一定缓解。从昨日起,《关于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提取住房公积金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其中规定,职工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申请提取公积金,只能提取一次,且提取额度不得超过因增设电梯所产生的费用。 市民可于2012年4月24日前将修改意见或建议,发至广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邮箱:gzgjj@gz.gov.cn。 房产证重新登记1年内可申请提公积金 旧楼加装电梯是市民关注的热点民生问题。此前披露的数据显示,广州有超过5万幢旧楼需要加装电梯,其中居住人口仅60岁以上的就有近100万人,出入不便。 小编了解到,资金难、协调难、办证难是旧楼加装电梯的 三重难。 为推进城市老楼加装电梯惠民工程,广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起草了《通知》,为旧楼加装电梯 输血。 按照《通知》规定,广州市行政区域内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的职工只要符合两大条件,便可申请提取其名下的住房公积金:职工是既有住宅所有权人;职工在广州市行政区域内缴存住房公积金。 自家所在旧楼加装电梯,何时可以提取公积金? 对此,《通知》给出答案:职工共同出资增设电梯后,应按规定向广州市房管部门申请将增大的公摊面积记载在房地产权证上,职工应当自房地产权证记载的时间之日起1年内提出申请。也就是说,业主要先凑钱加装好电梯后,才可申请提取公积金加装旧楼电梯。 提取额度不超增设电梯费用 旧楼加装电梯提取的公积金额度也有限制。《通知》提出,对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的职工申请提取的,只能提取一次,且提取额度不得超过因增设电梯所产生的费用。而旧楼如果有共有所有权人的,每个所有权人只能申请提取一次,且所有提取人合计提取额度不得超过因增设电梯所产生的费用。 旧楼加装电梯的业主要如何申请提取公积金? 《通知》明确,经单位加盖公章的提取申请表、房地产权证、规划部门出具的报建批文、增设电梯所产生的费用发票、身份证、广州市内提取申请人在建行、工行、中行、广州银行其中一家的活期存折或银行卡原件和复印件一份。配偶申请提取的,除上述资料外,另需提供结婚证或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相关 单位为员工缴多少公积金将定期年检 单位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情况,今后每年都要定期年检。昨日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的《广州住房公积金登记证管理办法(暂行)》(下简称《办法》)作出上述规定。据悉,此举将 盯紧单位为市民缴存公积金的一举一动,避免少缴甚至补缴的现象。 《办法》规定,广州本市行政区域内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以下统称 单位),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办理住房公积金登记,申领住房公积金登记证。 今后,广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每年定期对单位住房公积金登记、缴存情况进行检查,对单位住房公积金登记证进行年度检验。其内容包括:单位发生住房公积金登记事项变更的,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的情况;单位依法申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的情况;单位依法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额调整的情况;单位为其在职职工建立、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情况;中心认为需要年度检验的其他内容。 按照《办法》,单位通过年度检验的,中心业务网点在其住房公积金登记证上加盖年检戳记。单位未通过年度检验或逾期不年度检验的,单位住房公积金登记证作废。单位重复设立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应自本办法发布之日起,确定一个住房公积金账户用于缴存住房公积金,并将其他账户内的职工账户转移至保留的账户后,注销不再使用的住房公积金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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