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社保网 0571-22931819

不缴公积金难隐瞒 管理部门被授权共享企业代码

2017-06-03 08:00:02 无忧保
不缴公积金难隐瞒 管理部门被授权共享企业代码来源:华商晨报 2008年02月28日 04:43  公积金管理部门被授权共享企业代码  晨报讯(小编 林浩)单位“身份证”将被公积金管理部门监控,没给职工缴存公积金,将很容易被查出。  这种企业还将被处以最高5万元的罚金。  小编昨天从相关部门了解到,国家建设部、质检总局日前联合下发《关于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使用组织机构代码的通知》,我国将对公积金管理部门授权公开企业代码信息,其目的在于,公积金管理部门将依据这个信息迅速查知哪些单位未给职工缴存公积金,从而依据国家法律,对这些单位进行处罚。  相关负责人昨天告诉小编,按照《全国组织机构代码编制规则》的要求,单位设立时就已领取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下称代码证),是企业的“身份证”。单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时,必须提供这个代码号,在公积金管理部门的系统中,单位和代码号将一一对应,查找单位时只需输入代码号即可。

标签:   公积金  

声明:本站原创文章所有权归无忧保所有,转载务必注明来源;
转载文章仅代表原作者观点,不代表本站立场;如有侵权、违规,请联系qq:1070491083。

个人社保网 全国统一客服专线: 0571-22931819

//staticpc.shebaoonline.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