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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公积金上限调高705元

2017-06-03 08:00:02 无忧保
本网讯(小编龚萍)从今年7月1日起至2010年6月30日,东莞市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总额上限从原来的5881元调整为6586元(包括单位缴存额+个人缴存额),这是小编昨日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的。需办理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额的单位,需在8月份到住房公积金开户银行办理变更。  公积金上限上调705元  昨天,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出了《关于调整我市2009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上限的通知》(下文简称《通知》)。通知指出,东莞市2009年度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工资基数上限16465元,职工月缴存额(个人+单位)上限由2008年度的5881元调整为6586元,缴存上限的执行时间为2009年7月1日至2010年6月30日。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有关负责人告诉小编,东莞每年都会根据市统计局公布的上一年度在岗职工年、月平均工资,调整市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上限。据统计局公布,2008年东莞市城镇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39516元。在此基础上,根据相关计算公式,最终得出,今年东莞市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总额上限为6586元,较去年的上限金额上调了705元。  8月可到开户行办理  那么,按照这一计算方式,是否意味着今后东莞城镇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水平越高,住房公积金缴存的上限也越高?对此,该负责人表示“不一定,要看今后政策是否调整”。据介绍,目前广东对住房公积金缴存的最高限额是按平均工资最高缴存的5倍,而国家则是按3倍,那么广东相当于多了2倍。而且,广东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最高可到20%,比国家12%的比例也高得多。“所以,将来国家和广东如果对相关政策进行调整的话,基数就会大大降低。”  由于新标准将在今年7月开始执行,因此,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要求,需办理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额的单位,按规定要在8月份到住房公积金开户银行办理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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