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湘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改革促发展纪实


湖南省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 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为契机,推进绩效工资、机构人事 两项改革,实施 预安销号管理,激发内部活力,促进了住房公积金事业稳健发展。 着眼问题导向 深化改革认识 近年来,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住房公积金各项管理工作取得一定成绩,但随着业务量不断增加和群众对住房公积金需求的日益增长,也滋生出一些积弊。如职工队伍庞大、岗位设置不合理;内部管理欠规范,运行成本过高,收入分配差距较大等等。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清醒地认识到:解决以上问题的出路和关键在于改革。 为切实深化改革认识,该中心层层统一思想,突破改革障碍。讲清改革背景和道理,让职工理解支持,始终把职工思想工作放在首位,及时关注职工思想动态。班子和党员干部敢于担当、主动作为,开展了 我眼中和心中的湘西住房公积金反思总结、建言献策活动,班子成员分别与全体职工交心谈话,收集意见建议,清除思想阻力和障碍。广大干部职工认识到:改革会触及个人切身利益,但不改革只会使住房公积金管理停滞、事业僵化、固步自封,难以作为。为此,该中心上下齐心,步调一致,坚决拥护州委、州政府改革决策,把改革作为工作重中之重,逐步实现了 被动改变为主动改、 要我改变为我要改的良好局面,为稳步推进改革奠定了良好基础。 明确改革目标 科学制定方案 湘西住房公积金改革的目标是什么?该中心成立两个工作组,积极向州政府办、人社局、财政局、总工会、维稳办等请教和联动,通过多次召开党总支会议、班子会议、组织职工座谈交流、发放调查问卷、广泛宣传动员等,切实制定、优化了《改革实施方案》。详细制定了内部机构配置、人员岗位设置、人员精减、聘用人员定向招考等具体实施办法,进一步加强了《改革实施细则》的操作性;实行中层以上干部思想政治工作责任制,并签订《改革责任状》,实现责任到人,逐级负责;制定《改革维稳应急预案》,按照 预防为主,常备无患的原则,加强了对突发事件的预防、应对、处置能力。 该中心通过改革,实现了内部管理科学规范,大幅降低运行成本;调整绩效工资总量、缩小分配差距;精简科室设置,通过定向招考,把在岗人员152人精减至100人以内;全面建立和完善行政、人事管理制度,严把进人 关,强化队伍建设;不断加强审计整改,进一步强化规范化管理;提升服务质量,推动改革发展齐头并进。 公平收入分配 稳妥实施绩效改革 该中心根据州人社局关于事业单位绩效管理规定,于2014年3月底就调整了绩效工资总量。人均绩效工资总额由州直事业单位人均工资的2倍,调整为州本级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总量的1.5倍。进一步完善收入分配细则,降低工资标准, 同工同酬,实现内部分配扁平化,缩小收入分配差距。 该中心本着 管运分离、贷审分离理念,整合科室、管理部职责。将原有9个科室精简到3个,作为内设管理机构;成立资金结算部、科技信息部、贷款发放部3个业务运作部门;业务操作部门8个,即吉首分中心及7县管理部。 在提高信息化程度、优化岗位设置的基础上,推行综合柜员制;制定人事改革实施方案细则,并报管委会审批通过,做到每一环节广泛征求意见建议,全面公示公开,确保公平公正;通过清退人员、处置合同到期人员、确定经济补偿具体办法、举行定向定岗招考选拔人才、做好离职人员思想工作等措施,在岗人员由152人减至100人。严格按照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规定,补偿解聘人员36人、金额77.55万元,补偿资金全部发放到位。关心解聘人员就业,强化部门联动,帮助解聘人员再就业。 实施 预安销号 全面激发内部活力 该中心针对存在的问题,实施 预安销号,把整改任务分配到月,责任到人,定期督察销号,激发内部活力。 提高缴存质量,严格 限高保低。全州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严格按标准缴存,没有超标缴存情况。至2016年初,全州9县市区缴存基数均已扩大至职工工资总额,比例提高至12%。按照以上标准执行,全州财政供养人员已全面实现保低,而非公企业员工的最低月缴存额保持150元不变,已基本实现保低。 加强贷款管理,进一步放宽公积金提取、贷款政策。严格执行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央行等部委规定,调整了提取细则,实施租房提取,降低提取门槛,加大对缴存职工购房支持力度,进一步提高住房公积金使用效率。仅2015年,湘西职工就提取住房公积金7.6亿元,与2014年相比,增加4.59亿元,增长152.49%,占全年归集额的61.99%。推行差别化信贷政策,首套房贷款首付降低至20%,支持自住房需求;允许提取公积金支付首付款,不足部分再申请低利率的公积金贷款,之后可申请 对冲还贷,让广大缴存职工轻松使用住房公积金。制定了贴息贷款实施办法,进一步加强了非公企业职工、个体工商户以及自由职业者贷款风险管理,加强了贷款资料的真实性以及偿还能力调查;加强了对非公企业职工贷款的跟踪分析及逾期贷款催收工作。 升级信息系统,规范财务管理。该中心加强汇缴录入,解决挂账问题;做好账户清理,保证了一个职工对应一个住房公积金账户;依托业务信息系统升级,实现了资金集中管理、资金集中支付和会计集中核算;扩大业务稽核面,发挥内部稽核对规范管理的重要作用。完善了预算管理办法,增值收益分配严格按照管委会决策落实。提高风险准备金提取额度,由之前执行的累计贷款余额1%的标准,调整为按当年贷款净增额2%的标准提取;增加城市廉租房建设补充资金。 为解决人手紧、业务量大、任务重的难题,该中心全面推行综合柜员制,通过以点带面、摸索改进、综合协调、业务培训、绩效工资、业务稽查等配套制度及时跟进,使得岗位设置更加合理、业务流程更加明晰、工作效能不断提升、管理机制逐步优化,广大职工办理业务更加方便快捷。 正确的改革进一步释放了红利。该中心仅2015年就归集住房公积金12.26亿元,与2013年相比,增加了5亿元,增长40.8%;全州119176人缴存住房公积金,新建制6895人;其中2015年就新增非公企业91家、607人。全州住房公积金覆盖率90.37%,累计归集住房公积金59.05亿元,归集余额36.72亿元。2015年发放个人贷款4606笔11.16亿元;住房公积金存贷比达92.56%,贷款逾期率0.0067%。2015年实现增值收益7368万元,增值收益率2.12%,与2013年相比,增长4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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