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住房公积金业务恢复办理 开始执行新利率


长春市住房公积金业务恢复办理开始执行新利率摘自——《东亚经贸新闻》2008年01月09日10:02因年度决算,长春市住房公积金业务曾于2007年12月20日暂时停办,但已从1月7日开始恢复办理。据了解,去年六次上调存贷款利率,其中五次上调了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从今年1月1日起,住房公积金贷款已开始执行新的利率。日前,长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公布了执行新利率后住房公积金贷款月还款额一览表,市民可提前查找。按照规定,2007年9月15日前发生的住房公积金贷款,于2008年1月1日起按调整后的利率进行还款。住房公积金贷款调整后的利率为:1至5年月利率3.975%。,年利率4.77%;6至20年月利率4.35%。,年利率为5.22%。银行利率上调后,10万元贷5年、10年、20年,住房公积金贷款比商业性住房贷款分别少还8317元、15944元、36893元。具体的还款额详见长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月还款额一览表”网址是www.ccgjj.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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