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去库存增收入惠民生 用足用好公积金


2015年,福建省泉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立足去库存、增收入、惠民生理念,用足用好住房公积金,全力稳定住房消费,有效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在住房保障和惠及民生中的积极作用。 多措并举保障服务缴存职工 泉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主动适应新形势,提出将个贷使用率提高到100%的目标,积极增加总量供给,加快贷款审批进度和发放速度,做到零库存、零积压,满足干部职工贷款需求。2015年,为房地产市场注入资金77亿元,全年支持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面积131.88万平方米,占全市年度社会商品房销售面积的25.20%,为全市商品房去库存总量贡献14.15%。 同时,加强资金调剂力度,拓宽住房公积金资金来源,及时启用应急融资资金,确保贷款资金早投放、早回收、早收益。2015年,全市住房公积金实现业务收入6.51亿元,同比增长10%;实现增值收益4.67亿元,同比增长78%;上缴城市廉租住房补充资金1.02亿元;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税收贡献值为12.21亿元,贡献率为10.65%。 为进一步缓解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和资金压力,在建行、中行、工行、农行及兴行等贷款承办银行全面开通跨行冲还贷业务,为职工 敢消费、能消费提供可靠保障;出台了贷款新政,包括降低首套房首付比例至20%、降低第二次贷款首付比例及贷款利率、放开住房面积限制、提高贷款额度、延长贷款年限等;放宽租房提取条件,每人每年可提取不超过7200元;同时为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贴息条件的6户低收入职工家庭发放贴息资金2.23万元,补贴户数、金额创历年新高。 窗口无纸化审批再简化 为更好地服务缴存职工,泉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档案管理系统升级,从2016年1月1日起,泉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市区、洛江、台商区以及石狮四个管理部试点投入使用前台业务档案管理系统。 业务档案管理系统运行后将彻底改变现有业务操作模式,办理手续进一步简化,真正实现了无纸化办公。管理系统主要是对职工首次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时提供的材料原件进行扫描并建立相应的电子档案,今后因同一原因使用住房公积金时只需从原有的电子档案中调阅审核便可办结业务。同时,业务档案管理系统的运行方便了档案的查阅,当职工对过去的提取有疑义而申请查阅材料时,业务档案系统能够更便捷快速地完成查阅,实现了数据的快速传递和多元共享。 此次前台业务档案管理系统集合了档案的收集、整理、鉴定、保管、利用、统计、编辑全过程数字化管理,通过 一次采集、反复利用、多方便利,最大限度实现档案资源共享与无纸化审批,减轻职工负担,杜绝材料重复报送,从而减少了人力、物力和空间的投入。同时,避免了手工录入数据的差错,减少了纸质档案在流转、保管中耗损、遗失的发生率,实现档案的统一化、集约化和规范化管理,促进了住房公积金服务信息化水平再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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