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公积金贷款有望9月底前启动


深圳晚报讯:从今年2月1日起,月薪1500元的职工,个人部分的住房公积金可申请免缴。这是小编昨日从市住房公积金中心了解到的。 按照国家和深圳市的有关规定,员工和单位都必须缴存住房公积金,这是一种义务。不过,此前对于月工资为深圳最低工资标准1320元以下职工,个人可以不缴存公积金。而根据深圳最低工资标准的最新调整,公积金免缴条件也随之发生变化。市住房公积金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自2012年2月1日起,职工按照深圳最低工资标准(1500元/月)领取工资的,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部分可以申请免缴,但是单位为职工缴存的那部分住房公积金应当按时缴存。住房公积金个人免缴业务由单位统一办理。据了解,截至2011年底,深圳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办理成功约40万人,提取资金累计近26亿元。该负责人表示,我市公积金贷款业务正稳步推进,该项业务将采取委托商业银行进行贷款的模式,有望于9月底前启动。与此配套的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银行招标工作已经正式启动。公积金中心已主动到基层企业征求对《深圳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暂行规定(草案)》意见,还将进一步向有关方面征求意见。《深圳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将适时在更大范围征求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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