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机关事业公积金缴存比例上调 基数4000元账户增160元


今后,机关事业单位住房公积金要按照基数的12%缴纳了。昨天,小编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按照全省统一要求,全市机关事业单位住房公积金单位和职工个人缴存比例分别调整为12%。这意味着,机关事业单位的职工公积金账户每月又将多点钱。 公积金缴存比例调为12% 昨天,小编获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市财政局于日前统一发布了《关于调整全市机关事业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的通知》。《通知》规定,全市机关事业单位住房公积金单位和职工个人缴存比例分别调整为12%。 之前,除了部分自收自支的单位外,我市机关事业单位住房公积金一直是按照单位和职工各10%的比例缴存,通知发布后,全部调整为12%。市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公积金缴存比例调整是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财政厅相关文件进行的,是为了进一步解决职工住房问题。 虽然通知是近几天发布的,但是执行却是从2011年7月1日起。该负责人说,因此,2011年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执行10%的机关事业单位,须办理去年下半年的补缴手续。 企业缴存不作强制要求 企业和个体缴存者有没有调整呢?对此,小编了解到,目前我市公积金缴存比例最低为8%,最高为12%。而此次缴存比例提高仅仅是针对机关事业单位,企业可根据自身情况进行缴存,不作强制要求。 基数四千元账户月增160元 相关人士介绍,如果按照4000元的缴存基数计算,则每个月个人和单位都会多缴纳80元,两者相加,公积金账户月增160元。根据去年调整的基数,目前我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为930元,上限为10100元。 我市发布2011年住房公积金运行情况 全市公积金贷款16.4亿 去年1月—12月,全市共为6831户家庭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164383万元,同比减少8%。从扩面情况看,去年我市加大力度,累计新增归集人数81672人享受公积金政策。

声明:本站原创文章所有权归无忧保所有,转载务必注明来源;
转载文章仅代表原作者观点,不代表本站立场;如有侵权、违规,请联系qq:10704910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