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军首批住房公积金贷款发放


全军首批军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目前全部顺利发放到位,符合条件的官兵从全国32个城市的各大国有银行共计贷款3214万元。 《军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自今年8月1日起正式施行,这是减轻军人购房经济负担、维护官兵合法权益的一项具体举措。根据规定,军人在购买家庭首套住房时,可不受单位驻地和家庭所在地限制,在全国各地申请军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贷款利率按照国家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同步调整,可享受地方人员同等优惠利率;贷款限额就高不就低,申请地限额低于全国平均水平的按全国平均水平执行,高于全国平均水平的按当地限额标准执行,高房价地区官兵可申请更多贷款;购买军队经济适用住房或安置住房的,还可以商业银行认可的第三方担保或其他不动产作抵押,解决了军队经济适用住房贷款担保问题。 官兵携带单位财务部门开具的贷款批准书到购房地协作银行办理贷款申请。符合条件的军人,最快45个工作日便可获得贷款。截至10月底,全军已有6.5万名官兵提交了贷款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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