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务工人员可提公积金租打工公寓


常州:务工人员可提公积金租打工公寓摘自——《新华日报》2007年11月20日 08:59:40 自11月起,常州住房公积金新政正式施行。这项人性化的新规暂停和控制高档住房和二次及以上住房公积金贷款,确保首次购房者及中低收入者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需要,同时还将惠及面首次扩大到了外来务工人员。 根据新规,非常州本市户籍的职工租住本地农民工公寓,且农民工公寓产权人或管理人已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报备案的,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房租;申请提取时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租住农民工公寓的租赁证明、支付租金的收据等原件、复印件以及住房公积金储存卡,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房租的一年可以提取一次,提取金额不超过个人当年实际支付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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