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三类困难家庭可提公积金应急 符合条件即日起可申请


鲁中网淄博11月22日讯:今天,小编从淄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今年住房公积金的使用范围再一次扩大。享受城镇低保、遭遇突发事件、子女上学学费过高等特殊情况,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可申请提取本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即日起符合条件的员工就可申请。 据了解,可以提取公积金的家庭有三类,分别是职工家庭纳入淄博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的;职工家庭成员(职工本人、配偶及其子女,下同)因患重大疾病或遇到交通事故、医疗事故、工伤事故等突发事件造成人身伤害,医疗费用支出过高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因子女接受高等教育,学费过高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 此外,小编了解到,对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或“少缴欠缴”住房公积金,损害职工合法权益的企业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取消其参评先进集体资格。对企业主要负责人参评劳模、五一劳动奖章等用于奖项实行一票否决。 用人单位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时,要把住房公积金制度建立、缴存比例、缴存基数等内容写入劳动合同的补充条款。对于不按规定为本单位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中小企业,不能作为拟上市扶持企业。◆纳入城镇低保的职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应提供《山东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淄博市生活困难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工会审核意见表》;职工配偶或其子女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需提供与本人关系的证明材料及职工配偶或其子女的身份证的原件、复印件。◆职工家庭成员因患重大疾病或遇到交通事故、医疗事故、工伤事故等突发事件造成人身伤害,医疗费用支出过高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应提供医院出具的医疗诊断证明、医疗费用发票、《淄博市生活困难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工会审核意见表》,职工配偶或其子女遇到突发事件的,需提供与本人关系的证明材料及职工配偶或其子女的身份证的原件、复印件。◆因子女接受高等教育导致家庭生活困难的,应提供子女就读学校出具的学费发票、《淄博市生活困难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工会审核意见表》、子女与本人关系的证明材料及子女身份证的原件、复印件。 符合上述规定的职工,可由所在单位或所在单位工会在申请表上签署意见,加盖公章后,按单位隶属关系,持有关证明材料到市或区(县)工会审核通过。再填写《淄博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持有关证明材料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手续。 另外,普通职工可以选择每月提取一次或每年提取一次个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积金余额用于归还商业性住房贷款。提取额不超过每月还款额或上一年度实际还款额。需要提供的材料:借款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还款存折(卡)原件及复印件一份、银行打印的最近12 个月的还款明细并加盖银行印章一份,填写《淄博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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