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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海:本月起职工可提取住房公积金还房贷

2017-06-07 08:00:01 无忧保
中广网呼和浩特10月9日消息(小编刘源源 乌海台小编张玉珑)小编10月9号获悉,针对目前办理了公积金贷款的职工一方面要按月缴存住房公积金,另一方面又要拿出另一部分资金偿还房贷的实际,内蒙古乌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日前推出便民新举措:从凡住房公积金缴存余额在2万元以上且已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两年以上的职工,从本月起可以申请提取缴存余额以上的部分用于偿还房贷。此项新举措的实施,不仅能缓解职工还贷压力,同时可提高住房公积金使用效率。  据介绍,凡符合条件的职工每年度可申请提取一次,每次申请提取的最高额度为缴存职工一方或夫妻双方合计缴存余额2万元以上的部分,且不超过上年度还贷的本息总额,还贷后缴存余额应保留到千元。  如果在提取公积金后连续出现两期逾期还款,中心将取消下一年度提取还贷申请资格;如果连续出现三期以上逾期还贷,中心将取消贷款期间提取还贷申请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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