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调至40万元


昆明: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调至40万元摘自——《第一财经日报》2007年06月29日08:08 “昆明市单笔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由原来的20万元上调至40万元,同时90平方米以上住房首付款由原来占总房价的20%提高到30%。”昆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副主任余茂先28日向小编透露。 余茂先说,根据日前新修订的《昆明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办法》,以下几种情况均可以获得最高40万元的公积金贷款额度。双职工家庭夫妻双方所在单位都按规定比例正常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12个月以上的;双职工家庭夫妻双方只有一方所在单位按规定比例正常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12个月以上,其父母或子女为所购住房的产权共有人、其中有一人以上所在单位按规定比例正常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12个月以上的;单职工所在单位按规定比例正常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12个月以上,其父母或子女为所购住房的产权共有人、其中有一人以上所在单位按规定比例正常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12个月以上的。 双职工家庭夫妻双方只有一方所在单位按规定比例正常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12个月以上的;单职工所在单位按规定比例正常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12个月以上的。以上2种情况均可以获得最高20万元的公积金贷款额度。 “以前昆明公积金买房首付款统一以20%的总房价为起点。”余茂先说,新办法规定,90平方米以下住房(含90平方米的)首付款不得低于总房价的20%;90平方米以上的住房不得低于30%。如果国家政策规定变更,按变更的政策规定执行。 昆明市原来由国家财政供养的单位职工购房贷款额度,可在单位职工贷款最高额度20万元的基础上上浮50%,即最高可贷款30万元。新办法取消了这一特殊政策,注重住房公积金贷款发放的公平性。 “新办法主要是为了支持中低收入者购房。”余茂先说,“昆明市住房一直都在涨价,现在一套90平方米的房子要30多万元,我们把最高额度上调到40万元,能够基本满足中低收入者购房资金的需要。” 据了解,2001年昆明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限额为15万元,2002年上调为20万元。目前,昆明市公积金累计余额达到80多亿元,而2002年只有30多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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