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多措并举严防套取骗取住房公积金行为


据相关媒体报道,全国少数地方出现通过伪造公文、证件、印章等方式,协助他人 骗取、 套取住房公积金,以捞取高额手续费。这种行为扰乱了正常的住房公积金管理,犯罪分子捞取不法收入,造成了严重的社会影响。 滁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多年来一直高度重视,并采取多种切实有效的措施预防、打击住房公积金的骗取、套取行为。 一、广泛宣传,加强引导。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通过住房公积金网站和报纸、电视、印发宣传资料等方式,广泛宣传住房公积金政策和非法套取、骗取、骗贷住房公积金行为的危害性,引导广大职工正确行使使用住房公积金的权利。对街头出现的小广告,组织人员逐街逐巷进行清理,减少对社会的影响。 二、加强内部管理,堵塞漏洞。 一是加强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提高廉政意识和业务水平,严防内外结合套取骗取,对骗取未遂资料进行分析讲解,提高工作人员对虚假资料的鉴别能力;二是建立住房公积金提取受理、审核、审批三级把关交叉审核监督机制;三是内审稽核及事后监督常态化。 三、加强部门联动,全方位防范。 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充分发挥部门单位的职能作用。一是与房产部门联网,网上核实商品房和存量房的销售交易情况,特别是加强对外地购房及不符合常规的购房资料,采取电话、网上等方式进行合同、发票、房产证真实性的核实和鉴别;二是协调税务部门,规定房地产公司收取房款(预售款)时开具正式税务发票;三是密切监督房地产公司的销售行为,发现房地产公司有出具虚假购房材料的,限制或者停止对其楼盘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四是发现职工有用虚假资料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告知其所在单位,对其进行教育处理,并将典型案例公之于众。 近几年,由于措施到位、监督有力,我市未发生利用虚假资料骗取骗贷的案件。下一步我中心将与市监察、纠风等相关部门加强配合,出台对骗取、骗贷住房公积金行为的处理办法,一旦发现制造虚假材料的 中介,立即报告公安部门,协助侦破案件,始终保持对骗提骗贷住房公积金高压态势,保证住房公积金的合规使用和资金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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