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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调整部分类别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

2017-06-10 08:00:02 无忧保
近日,为进一步加强对异地购房、二手房、拆迁安置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对上述类别的住房公积金提取手续作适当调整。在原来规定的凭“购房合同、房屋买卖契约、契税完税凭证、拆迁安置协议”等材料办理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基础上,增加提供《房屋所有权证》和职工本人身份证原件办理提取。提取时限从《房屋所有权证》的出证之日起6个月内办理。(连云港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郭霞)

标签:   住房公积金公积金公积金提取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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