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社保网 0571-22931819

四川官方否认网友所称“不能提取公积金偿还贷”现象

2017-06-11 08:00:03 无忧保
人民网北京3月13日电:昨日,四川省各地集中对8条网友给四川省委书记、省长的留言作出回应,其中一名广元网友发帖称, 广元市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就全部冻结了,只能是在本地买房才能提取用于还房贷,至今没有解冻。对此,广元市官方否认了网友的说法。 回复中写道,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属于职工个人所有。但住房公积金属于国家统一管理的专项资金,有其特定用途和使用条件,《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公积金使用用途有: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离休、退休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户口迁出所在的市、县或者出境定居的;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在广元市,住房公积金目前还可以用于偿还职工在本地购自住住房贷款,有商业银行贷款的职工可以申请用于归还年度贷款本息、有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可以申请提取用于部分或一次性偿还公积金贷款,无自住住房的职工还可以申请提取公积金用于租房,对于符合条件的异地交流工作的职工和企业延伸市外工作的职工以及职工因重大疾病等特殊情况需要使用住房公积金还有绿色通道,体现了人性化的原则,并无该网友描述的不能提取公积金偿还贷款的现象发生。 【网民留言】 魏省长:2011年初开始,广元市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就全部冻结了,只能是在本地买房才能提取用于还房贷,至今没有解冻。请问魏省长:1、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是广元市住房公积金中心所有的还是属于职工个人的? 2、按照国家政策规定要求,住房公积金用来干什么的?3、为什么广元市委市政府要对我们的住房公积金账户进行长时期无理冻结?依据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是什么?4、这笔巨大的资金被广元市委市政府挪用到哪里去了?5、只能是购买本地商品房使用,是不是为了保护本地的房地产开发商的利益?有意抬高广元的房价?6、请问我们这些贷款买房的人,不能每年领取公积金还贷,工资都还房贷去了,我们全家人吃什么?穿什么?孩子要不要上学?家人要不要就医?务必请魏省长关注予以解决!住房公积金中心的哪些人的胡言乱语我们再也不想听,也不可能相信,他们自己都不知道为什么要冻结了,所以,只能问问我们300万群众的党委书记了!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来信已收悉。对你所反映的问题,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属于职工个人所有。但住房公积金属于国家统一管理的专项资金,有其特定用途和使用条件,《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公积金使用用途有: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离休、退休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户口迁出所在的市、县或者出境定居的;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以上每一项办理时有具体的规定。广元市委、市政府一直以来大力支持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有力地维护了广大职工的合法权益,从未对我市的住房公积金账户进行冻结,所有账户均可依规正常提取。住房公积金是为职工购置基本住房提供保障,不支持投资性和投机性购房。2009年以来,为抑制房价的过快上涨,国务院相继出台了《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等多项调控房地产市场的政策规定,四川省也出台了《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的通知》,要求各地根据房地产市场实际,完善调控政策措施。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根据相关文件精神,通过了关于暂停办理异地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提案并按法定程序表决通过。这一决定符合国家宏观政策要求。住房公积金的管理实行住房委员会决策、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运作、银行专户存储、财政监督的原则。广元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严格按照要求科学有效管理资金,实行政务公开,每年接受全面审计。审计结果表明,中心从未发生过挪用资金的情况。中心每年免费为全市干部职工邮寄个人对账单,在中心互联网站、12329电话热线和手机平台可以随时查询个人账户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在我市,住房公积金目前还可以用于偿还职工在本地购自住住房贷款,有商业银行贷款的职工可以申请用于归还年度贷款本息、有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可以申请提取用于部分或一次性偿还公积金贷款,无自住住房的职工还可以申请提取公积金用于租房,对于符合条件的异地交流工作的职工和企业延伸市外工作的职工以及职工因重大疾病等特殊情况需要使用住房公积金还有绿色通道,体现了人性化的原则,并无该网友描述的不能提取公积金偿还贷款的现象发生。我们将在今后工作中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共同加强对政策理解,对于各位网友提出的意见建议,及时解答回复,努力为广大干部职工服好务。业务咨询电话:0839-3316932 3309415 【网民留言】 尊敬的省委书记:我是德阳绵竹人由于08年地震已过去四年多了,但党中央提出三年重建,我们在10年之前建好新房,却未拿到一点重建补贴,但现在修新房又有补贴,我也曾向上级部门反映过,不知道未处理还是正在处理中,在这我也请求省委省政府相关部门能调查此事!实在感谢咯! 答复意见: 先生:您好!您在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向省委王东明书记反映 2008年地震后,您在2010年之前建好新房,却未拿到一点重建补贴,但现在修新房又有补贴,希望相关部门调查的留言收悉,经绵竹市新市镇人民政府调查了解,现回复如下:您系范存村七组村民,2008年 5.12地震后,新市镇严格按照市上相关文件及会议精神,即由农户根据自家房屋在地震中的受损情况申报国家补助,再由组、村评议,经镇级核实后报绵竹市民政局审批,您的房屋最终确定为维修加固等级,并享受了国家针对农房震后的维修加固补助款4000元。2009年6月30日,因余震致使房屋受损加重,新市镇按照上级要求,对在 5.12地震中已确定的农房维修加固农户发放农房再加固资金3000元,该笔款项实行 封闭运行,已由绵竹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新市分社将镇财政农房重建专户账上的资金直接划拨至您在信用联社的 粮农直补一折通上。关于您反映的 现在修新房又有补贴的问题,是国家征对农村危房,特别是五保户、低保户、困难户的确因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危房须进行改造的做出摸底调查,为以后开展农村危房改造中长期规划提供一定的依据。特此回复,谢谢您的支持与理解,祝好!

标签:   提取公积金公积金  

声明:本站原创文章所有权归无忧保所有,转载务必注明来源;
转载文章仅代表原作者观点,不代表本站立场;如有侵权、违规,请联系qq:1070491083。

个人社保网 全国统一客服专线: 0571-22931819

//staticpc.shebaoonline.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