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市二手房公积金贷款上限提高


安徽新闻网7月29日电 为贯彻落实全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会议的精神,加大支持中低收入家庭解决住房问题的力度,进一步提高住房公积金使用效率,日前,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根据《蚌埠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文件,结合我市当前实际情况,公布了住房公积金贷款新政策。新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调整方案如下: 调整二手住房贷款最高贷款额度、年限、首付比例 二手住房贷款,最高贷款额度由10万元调整为单职工缴存的最高贷款额度为10万元,双职工缴存的最高贷款额度为15万元;年限由最长15年延长至20年(房龄加贷款年限仍不得超过30年);首付比例原要求全部不低于40%,现对房龄10年以下(不含)且面积超过60平方米的放宽为不低于30%,其余仍为40%。 放宽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核准条件 借款人收入、年限、首付比例等相关条件符合规定时,公积金可贷额度按照不高于借款人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账户储存余额之和的20倍确定并不高于最高贷款额度;单职工按规定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经计算,公积金可贷额度在6万元以下的,在收入、年限、首付比例等相关条件符合规定的情况下,公积金贷款额度可放宽至6万元;借款人及其配偶均连续足额缴存公积金的,经计算,公积金可贷款额度在10万元以下的,在收入、年限、首付比例等相关条件符合规定的情况下,公积金贷款额度可放宽至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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