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签: 公积金
国家批准海西公积金建保障房


日前,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下发通知正式批准海西州为利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保障房建设试点城市,海西州将开始利用公积金贷款进行保障房建设,计划使用住房公积金项目贷款2.19亿元。 据悉,此次批准的项目有格尔木市公租房、德令哈市公租房、都兰县公租房、乌兰县公租房、天峻县公租房、大柴旦行委公租房建设,总建设规划为9.83万平方米,总投资规模3.08亿元。 为做好扩大利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保障房建设工作,根据通知,项目贷款将定向用于试点项目,并列入当地保障房建设规划和年度建设计划,履行相应的审批手续。同时,经济适用房和列入保障房规划的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安置用房建设贷款,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政府投资的公租赁房建设贷款,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10年。项目贷款到期后,贷款本息将被全额收回。利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项目试点工作的实施,将进一步拓宽海西州保障房建设资金渠道,提高住房公积金使用效率。

声明:本站原创文章所有权归无忧保所有,转载务必注明来源;
转载文章仅代表原作者观点,不代表本站立场;如有侵权、违规,请联系qq:10704910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