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农民工可望公积金买房


改善居住条件四川农民工可望公积金买房来源:成都商报 四川省政府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厅长张成明、省劳务办主任吴祥玉对日前下发的《关于进一步推进劳务开发做好农民工工作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进行详细解读。 该《意见》共10个部分,提出了涉及加强农村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促进农村劳动力输出转移、抓紧解决农民工工资偏低和拖欠问题、依法规范农民工劳动管理、妥善解决农民工社会保障问题、切实为农民工提供相关公共服务、健全维护农民工权益的保障机制等40条措施。 《意见》要求多渠道改善农民工居住条件。农民工租住住房的租金标准按照企业职工集体宿舍租金标准执行,租住廉租住房的实行廉租住房租金标准。《意见》要求各地要把长期在城市就业与生活的农民工居住问题纳入城市住宅建设发展规划。有条件的城市可积极探索农民工实行住房公积金制度,由用人单位和农民工个人缴存住房公积金,用于购买或租赁自住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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