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公积金贷款限额上调至25万元/人


本网讯 (小编黄国金)日前,江门市再次上调市区首套房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限额,即从原来的一个人20万元提高至一个人25万元,两个人或以上50万元。这是自2009年4月份将市区首套房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限额上调至20万元,两人或两人以上购买同一住房的最高额度上调为40万元后,第二次上调公积金贷款限额。 贷款利率优势明显 如果购房者贷款50万元,按揭年数为20年,利率执行2011年7月6日的基准利率,使用公积金贷款方式,需支付利息285332.86元,月均还款3272.22元。但如果使用的是商业贷款的方式,需支付利息433963.65元,月均还款3891.52元。一来一去,购房者因房贷方式的不同,利息支出就相差了148530.79元,接近贷款总额的30%。 某国有银行江门支行的一位负责房贷的工作人员告诉小编,过去几年的办理房贷的购房者相当大一部分都是选择纯商业贷款的,符合纯公积金贷款相关要求的客户并不多,绝大部分客户都是选择公积金和商业的组合型贷款,且公积金所占的比例并不大。为数不少的客户都是单独使用夫妻一方的公积金购房,然后再利用另一方的公积金再购一套房。 夫妻分开利用公积金购房,不仅可以多得到10万元的公积金贷款,利息方面还可以少支付29726.16元。 该工作人员还指出,以目前执行的房贷政策来看,公积金贷款无疑是最优的选择。以拥有唯一一套住房的家庭为例,假设此住房为贷款购买,如果该家庭通过 卖旧买新来进行置业升级且名下无任何房产,使用公积金贷款再购房仍按首套房来认定,即90平方米以下享受首付20%、90平方米以上首付30%。但如果使用商业贷款的话,则会被认定为二套房,需要首付60%、利率上浮1.1倍。 调控或将更 人性化 此次政策调整可以看成是地方政府对国家房控政策所作出的调整性变化。江门市房地产分析师王先生指出,上调公积金贷款上限,降低了首套住房购房者的置业成本,这种差异化的措施有利于楼市的健康发展。 江门贷款购房的购房者占了大多数,房贷政策的利好调整将惠及很多购房者。北新区某楼盘的营销总监指出,新政策提高刚需购房者购房能力,还能防范因银行房贷政策全面放松造成炒房客卷土重来。 差异化对待购房者,符合国家房控政策的初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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