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市住房公积金政策以民为本


镇江市住房公积金政策以民为本来源:人民网地方频道 2008年03月04日10:23 去年以来,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切实转变服务观念,以民为本,惠民为先,推出了一系列优惠政策,重点向困难职工、普通大众倾斜,受到了社会的广泛好评。 该管理中心去年共推出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十项惠民政策和便民措施:一、提高了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二、提高了二手房可贷款比例和抵押物的抵押比例。三、实现了借款人的异地购房贷款。四、延长了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时限。五、未婚职工与父母共同买房的,可作为共同借款人一起申请公积金贷款。六、将借款人及其所在单位实行住房公积金制度满一年改为满6个月。七、取消了公积金贷款的强制保险。八、未婚职工与父母共同借款的,可以提取本人和父母账户存储余额偿还贷款本息。九、加强与房管部门合作,在市房地产交易所设立了公积金贷款抵押物登记专门窗口,建 立公积金贷款绿色通道。十、制定了住房公积金贷款服务流程单,对每笔贷款跟踪服务。 目前,职工及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本地(异地)购房以及未婚职工与父母共同购房的,均可以申请最高30万元住房公积金贷款。由于取消了抵押物财产保险,按15万元15年的贷款计算,保险费用一项减少支出1012.5元,我市成为全省贷款费用最低的城市之一;抵押物评估和抵押登记分别在两天内就可以完成,所有贷款手续在7个工作日内可以完成,比原来缩短了3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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