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公积金缴存基数调高 最高每月可多300元


昨天从无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从7月1日起,无锡市区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调,月缴存基数最高限额从原来的8300元调整为9800元。江阴市、宜兴市参照执行。 基数上调幅度今年最大据了解,为了加大住房公积金的保障力度,根据职工工资收入不断增长的状况,无锡每年都在7月1日重新调整公积金缴存基数,增长幅度不断提高。昨天下发的《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2009年7月1日起,无锡市职工住房公积金及新职工住房补贴的缴存基数按职工本人2008年度月均工资收入确定。职工月平均工资参照国家统计局规定列入工资总额统计的项目计算。市区2009年度职工住房公积金及新职工住房补贴的月缴存基数最高限额调整为9800元。这一数额比上一年度的8300元增长了1500元,是历来调整中涨幅最大的一次。职工住房公积金及新职工住房补贴缴存基数最低限额按上年度劳动保障部门公布的最低工资标准确定。 缴纳比例不变据介绍,此次调整后,公积金的缴纳比例不变,即机关、事业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仍为单位和职工个人各10%,企业单位(含企业化管理的自收自支事业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单位和职工个人仍在8%-12%幅度内确定(单位和个人的缴存比例必须相同)。1998年11月30日后参加工作的职工,机关、事业单位必须按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15%为其缴纳新职工住房补贴,企业(含企业化管理的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在13%-18%的幅度内为其缴存新职工住房补贴。 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人士介绍,虽然此次调整只是上调了公积金的缴存基数,但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却明显多了。以机关事业单位职工为例,如果缴存基数达到最高限额9800元,按照单位、个人各10%的缴存比例计算,职工每月缴存的公积金就有1960元,将增加300元。 调整不及时要受罚市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人士表示,从今天(7日)起,各缴存单位就可以到各自缴存公积金的银行领取《通知》,8月底之前做好缴存额的调整工作,自7月起至调整当月少缴部分的住房公积金及新职工住房补贴,单位应在调整缴存基数后,作一次性补缴。9月起,公积金管理中心将进行核查,对不及时调整或不按标准调整的单位,将按规定进行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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