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推广湖州经验—让农民工享受住房公积金


浙江推广湖州经验—让农民工享受住房公积金 浙江省计划用三到五年的时间,实现住房公积金全覆盖到机关事业单位的职工和各企业打工的农民工。据浙江省房改办有关负责人介绍,这一政策在湖州的探索获得成功。办法是:在政策上,农民工建立公积金账户实行低门槛进入,即单位和个人每月各缴存66元,正常缴存6个月后就能申请住房贷款。按此额度缴存公积金的农民工,一个人贷20年期最多可贷6.3万元,每月只需还380元,一对夫妻可以贷到12.6万元。去年1月到6月下旬,湖州市已有4800多名非公有制企业职工新建立了住房公积金,其中就包括了2000多名普通岗位的农民工。此项制度的推出受到了广大农民工的欢迎。 编后 如果此项政策能早日在浙江全省甚至全国推广,其意义非同寻常。首先,它能改变农民工居无定所的状态。凭农民工低微的收入,要想在城市安家落户千难万难。按照湖州的做法,农民工有了住房公积金账户,一对夫妻可以贷到12.6万元,那么自己再贴一点,就能买到一间小套的二手房。其次,有利于消除城乡差别,改变社会结构。我国的城乡差别不仅体现在受教育的权利差别、享受社会福利保障的差别及其他公共福利的差别,还体现在农民不能像城市居民那样享受住房贷款的权利,即使他已经为这座城市工作了多年,已经实现了农民到工人的身份转变,也依然不能享受此种权利。如果农民工享受住房公积金,则不仅让他们部分地享受到了城市居民的经济权利,子女的受教育权及其他权利也就有望相继实现。再次,有利于农民集聚,加快城市化进程的步伐。当前,各地正在加快推进城市化进程,但人口向城市集聚与二、三产业向城市集聚不同步,前者慢,后者快,原因之一就是农民工没能在城里安家。靠什么来吸引外地人在城市安家,实现这一宏伟目标呢?借鉴湖州的经验,让农民工享受住房公积金就是一条有效的途径。【摘自 房改住房公积金】 以上为转载消息,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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