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厦门银行成为我市第七家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金融业务受托银行。近期,厦门银行完成了银行端住房公积金业务系统的开发,并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系统进行了联调测试,制定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制度和核算办法,组织相关人员进行了业务培训,于2011年9月20日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签订《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委托协议书》,正式开办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
至此,我市承办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金融业务的银行共有7家,分别是:建设银行厦门市分行、工商银行厦门市分行、农业银行厦门市分行、中国银行厦门市分行、兴业银行厦门市分行、交通银行厦门市分行、厦门银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