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扩大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面的意见》,加强归集和宣传工作,扩大住房公积金缴存覆盖面,2011年2月25日,厦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与厦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上市办联合举办“厦门市企业股份制、住房公积金管理培训会”,厦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黄江东副主任为厦门某有限公司等22家拟上市股份制企业就住房公积金缴存法规政策及相关知识进行培训,参加培训30余人,会场气氛活跃,参训人员踊跃提问,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拟上市企业应提供最近三年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规章的证明,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是须提供的证明之一。为支持企业发展,厦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认真研究有关法规政策,拟制了单位申请开具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办事须知,明确申办条件、办理程序、提供的材料、办理时限及咨询电话等,方便企业办理相关业务。
2007年以来,厦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已为118家企业开具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厦门某股份有限公司等12家厦门企业已成功在国内外上市融资。厦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企业上市为契机,积极向企业宣传住房公积金法规政策,督促其依规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努力扩大住房公积金缴存覆盖面,在助力企业上市的同时,切实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