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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大修住房提取流程的通知

2017-07-22 08:00:03 无忧保

    我市现有的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对大修自住住房提取规定如下:职工提取本人公积金大修自住住房的,需提供本人名下的《房屋所有权证》和经城建管理部门批准的大修证明,配偶和同户直系亲属提取时还需提供结婚证或户口簿。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加强防范骗提套取住房公积金行为的要求,分中心决定从2016年4月1日起增加“现场查验”环节,以确认房屋大修的真实性,具体流程为:职工持上述规定的相关材料到分中心一楼大厅咨询台登记,在施工时电话通知分中心实地核查,分中心将按约定时间安排工作人员上门拍照取证,符合规定的准予办理。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释义》指明,住房大修是指需要牵动或拆换住房部分主体构件,但不需全部拆除住房。目前,装修、装饰、中修、小修等行为都不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

 


                      无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江阴市分中心
                           2016年3月31日

标签:   流程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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