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阴“第一波”:提高贷款额度
2014年9月12日,江阴公积金新政第一波,提高公积金贷款额度,并放宽对于二次公积金贷款的限制。具体内容如下:借款人本人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为30万元;借款人及配偶均正常缴纳住房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为60万元。对首次公积金贷款时,所购住房建筑面积大于120平方米,该住房产权已转移给他人的职工家庭,可以申请办理第二次公积金贷款。 解读:之前个人公积金贷款最高30万,借款人及配偶一起是50万,政策调整后,夫妻双方最高可贷60万了。另外,原先职工家庭首次次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面积大于120平方米的不再发放公积金贷款,政策调整后,只要这套房子已转移给别人,也可以申请第二次公积金贷款了。 江阴“第二波”:调整面积段首付
2014年10月24日,江阴公积金新政第二波,针对首次公积金贷款不同面积段首付做出调整,并放宽二次公积金贷款限制。具体内容如下:首次公积金贷款,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含)以下的,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房屋总价的20%;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房屋总价的30%。取消第二次公积金贷款的限制条件,对还清首次公积金贷款的职工家庭,可以申请办理第二次公积金贷款。第二次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房屋总价的30%,贷款利率为同期首次公积金贷款利率的1.1倍。 解读:之前的二次公积金贷款政策,在其“仅限于办理首次公积金贷款时,购房面积低于120㎡的职工家庭,且贷款用途仅限于购买改善居住条件的普通自住房。第二次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房屋总价的50%,贷款利率为同期首次公积金贷款利率的1.1倍”的基础上,此次新政调整不仅将二套房贷款首付比例最低降至30%,并且也无任何购房面积的需求,唯一的前提就是“还清首次公积金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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