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二套房”的界定上,江苏省与央行的表述一致,即“拥有1套住房且相应购房贷款未结清的居民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的”,按照规定,如果贷款已还清的,则按首套房执行;如果再次购买的是非普通住房,则仍按原规定执行首付70%。 在利率方面,此次落地细则中明确,“贷款利率仍然不低于基准利率1.1倍执行”,这与现有规定并没有区别。不过与央行“3•30新政”中的表述相同,江苏省也赋予各家银行自主权,可根据每个借款人的具体信用状况等因素,确定各自的首付比例和利率水平。 江阴方面:工商银行、农业银行、招商银行、建设银行已经将二套房首付降至40%。其他银行表示,执行肯定是会执行的,但上面的通知文件还未下达。鉴于“人民银行南京分行”的通知,恰巧碰到周末,笔者预计下周一开始,江阴各大银行的具体细则也将相继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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