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篇咱们说了商业性住房贷款与公积金贷款的主要区别与各自的优劣势,以及“商转公”所需的条件。虽说“一笔50万元30年期的贷款,公积金贷款可比银行商业贷款少付211140元利息”,能省下大大滴一笔钱,但并不说所有的情况下“商转公”都是适用的。
三种情况下不推荐“商转公”
1、处于整个还贷周期的后期或者本金剩余不多的商业贷款
理由:月还款额是由应还本金加应还利息组成的,整个还贷周期的前期,主要偿还的是贷款利息,到还贷后期,主要是偿还贷款本金。所以,在还贷后期偿还的利息本身就比较少,转贷并不能减轻职工多少负担,反而浪费了职工的办理时间及公积金贷款次数。
2、商业贷款打折较低的职工
理由:7折商贷利率可不考虑商转公。因为若购房时享受了7折房贷优惠利率,按照当前基准利率的7折计算,与目前的公积金贷款利率相差无几,没有必要商转公。享受其他折扣的职工,也可以合理规划置业计划,按需办理转贷,不必盲从。
3、近几年仍有明确购房意向的
理由:如果近几年仍有明确购房意向的职工,可以暂时放缓办理转换贷款。一旦将原住房的商业贷款转成公积金贷款,则相当于在一套住房中使用了两次贷款机会,并且在下次购房过程中,利率都要上浮10%。